2024年浙江樹人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09:36:56浙江樹人學院
一、院校全稱
浙江樹人學院
二、院校國標碼
11842
三、校址
杭州拱宸橋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樹人街8號
紹興楊汛橋校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楊汛橋街道江夏路2016號
四、層次
?本科□專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R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浙江樹人學院
證書種類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樹人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培養的專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樹人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總體決策部署、計劃統籌及協調推進,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學校設立招生監察組,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并受理舉報及有關來信來電來訪,調查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嚴格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色覺異常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護理學、環境工程、生物工程、應用化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環境生態工程等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由學校區別情況酌情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