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麗水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09:33:45麗水學院
一、院校全稱
麗水學院
二、院校國標碼
10352
三、校址
蓮都校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學院路1號;
松陽校區:浙江省麗水市松陽縣水南街道秀峰南路2號。
中本一體化學生的本科階段和專升本的旅游管理、學前教育(師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音樂學(師范)4個專業以及五年一貫制學生的高職階段在松陽校區就讀。
四、層次
?本科□專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麗水學院
證書種類
普通高校學歷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麗水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麗水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學士學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設立本專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的招生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在全國20余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科類及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當年公布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規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錄取規則
(一)招生方式:學校在浙江的招生方式有三種:統一高考、單考單招和“三位一體”招生。其中統一高考招生分為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均不分文理,浙江省內的“三位一體”招生、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浙江省之外的省(市、自治區)招生方式均為統一高考。
(二)錄取總原則: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有關政策規定,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績作為主要依據,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三)招生錄取體制: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招生錄取體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招生錄取有關規定。
學校支持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錄取體制改革,執行各省的招生錄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