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7 23:47:12陽光高考
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簡稱哈信息。英文譯名為Harbin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英文縮寫為HIIT。學校地址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9號。學校在哈爾濱市設有哈東校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9號)、江北校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950號)。
第三條 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五條 學生學業期滿,本科畢業生頒發經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同時頒發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高職(專科)畢業生頒發經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同時歡迎考生和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審議學校招生章程,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同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過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開展學校招生錄取日常,其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要求、專業結構布局、各專業辦學定位以及畢業生就業等實際,科學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計劃。
(二)負責對上、對外、對內招生工作的全面組織和協調,不斷健全相應運行機制。
(三)研究、論證、編制、報批學校招生規模計劃和年度招生計劃。
(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強學校的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宣傳材料。
(五)加強對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蹤國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積極參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
(六)組織實施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七)負責錄取信息發布、名冊匯總、材料轉遞、有關文件的歸檔及年度招生錄取工作的分析、匯總。
(八)了解全國各高校的招生形勢,接待來人、來電、網上等各類形式的咨詢。
(九)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完成生源質量的分析。
(十)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105%以內。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二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按投檔成績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按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確定考生的錄取順序。
第十四條 學校原則上按照考生投檔先后的順序,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為考生分配專業,專業之間無級差,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考生的專業分配按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排隊;若考生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相同,按照預錄專業所屬科類參照不同單科成績安排專業,具體為:
(一)預錄專業為理工類,以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安排專業。
(二)預錄專業為文史類,以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安排專業。
(三)預錄專業為中職對口升學類,以技能操作測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安排專業。
(四)綜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順序為單科成績高者安排專業。
若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在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綜合改革省份相關規定錄取。
第十七條 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術科考試,我校使用招生省份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不再組織專業校考,在專業課省統考成績達到招生省份本科專業課合格線和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招生省份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按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相同,以專業課、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確定考生錄取順序。
若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做退檔處理。
河南省藝術類按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確定考生的錄取順序。如河南省藝術類投檔成績有特殊規定,則按排序成績=專業課成績排序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八條 本科所有專業均學制肆年,高職(專科)所有專業均學制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