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醫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6 22:28:36陽光高考
海南醫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全稱:海南醫學院;學校代碼:11810;辦學性質:公辦;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普通高校。
第二條 學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學院路3號,郵編:571199。
第三條 海南醫學院位于海南省省會海口市,具有71年辦學歷史,肩負著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及南海戰略培養高層次醫藥衛生人才的重任。
學校城西校區占地628畝,桂林洋校區規劃占地近1000畝;擁有4所直屬附屬醫院,總床位7800余張;具備博士研究生教育、碩士研究生教育、留學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職高專及成人教育等多層次教育資格;現有臨床醫學一級學科博士科學學位授權點;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藥學、中醫學、生物學等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護理、藥學、口腔醫學等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校本部有教職工1106人,其中專任教師678人,高級職稱507人,碩博士785人,柔性引進兩院院士7人、長江學者3人、國家“千人計劃”專家1人,擁有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2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4人,“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4人,海南省杰出人才5人,同時聘請國內外院士和知名學者80余人擔任客座教授。
學校是國家第一批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項目試點高校、教育部第一批專業綜合改革試點本科院校和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擁有一批國家認證的專業、國家級特色專業、國家級重點建設專科、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全國科普教育基地、全省首個國家聯合研究中心以及一批省級重點學科、省級特色專業、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教學團隊和省級精品課程;學校還設有7個院士工作站和2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與香港大學合作成立海南醫學院-香港大學熱帶傳染病聯合實驗室;學校主辦6本期刊,其中《亞太熱帶醫藥雜志》(英文版)和《亞太熱帶生物醫藥雜志》(英文版)已進入包括SCI在內的國際所有著名的檢索數據庫,《急性病雜志》(英文版)進入ESCI,《海南醫學院學報》影響因子在中國科技期刊引證報告(核心版)中名列全國醫學院校學報第一位。2018年學校臨床醫學學科成為海南省首個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學科。
第四條 招生專業
1.本科層次:2019年共有27個招生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兒科學、精神醫學、臨床藥學、預防醫學、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學、醫學檢驗技術、護理學、助產學、衛生檢驗與檢疫、藥學、中藥學、海洋藥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環境科學、生物技術、應用統計學、應用心理學。
2.高職(專科)層次:2019年共有7個招生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檢驗技術、護理、助產、藥學、藥品服務與管理。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掛靠在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