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范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16 22:23:24陽光高考
海南師范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海南師范大學(國標代碼:11658),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海南省人民政府,英文校名為“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學校注冊龍昆南校區辦學地址為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龍昆南路99號 ,郵政編碼為571158。桂林洋校區辦學地址為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校際一號路3號,郵政編碼為571127。
學校主頁:http://www.hai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hainnu.edu.cn/;
咨詢電話:0898-65888710 65880571(傳真)
第三條 海南師范大學是教育部與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點大學,是重要的高級應用人才培養基地、科學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對外交流基地,是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批準的東南亞漢語推廣師資培訓基地,是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國政府獎學金學生接收院校。
第四條 海南師范大學具有招收博士、碩士和學士等多層次學歷教育資格。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學分,符合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者,頒發海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海南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中俄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入學后按規定修滿海南師范大學本專業規定課程的學分后,可獲得海南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修滿俄羅斯圣彼得堡國立電影電視大學相關專業規定課程的學分,可獲得俄羅斯圣彼得堡國立電影電視大學頒發的相關專業文憑。報考我校與印度國家信息技術學院(NIIT,簡稱安艾艾迪)校企合作共建軟件工程(NIIT班)專業的學生,入學后按規定修滿海南師范大學本專業規定課程的學分后,可獲得海南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完成NIIT課程并通過NIIT軟件工程師國際認證考試的基礎上,由安艾艾迪為學生頒發NIIT軟件工程師(DNIIT)國際認證證書。我校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生修完本科課程并達到相關要求后,可申請攻讀英國雷丁大學特定碩士課程(4+1項目)。
第五條 海南師范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海南師范大學設招生委員會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重要招生政策,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海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是本科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海南師范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和檢查。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電話:0898-65882013。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海南師范大學面向全國31 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及港澳臺招生,招生類別有普通文理科、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單招(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南疆單列計劃(僅招新疆生源)、“3+2”“3+4”“4+0”聯合培養計劃(僅招海南省生源)、少數民族預科班(僅招海南省生源)、小學教育(鄉村教師計劃)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僅招海南省生源)、港澳臺聯招與對臺學測免試。學校在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社會需求,制訂2019年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及學校招生簡章、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十條 海南師范大學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一條 錄取期間調整計劃的使用原則:多批次錄取的省份未完成的計劃轉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主要向生源數量相對較多的地區調整,優先調入生源較好的省份,以及自行設置調檔比例超過100%的省份,錄取因額滿擬退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在錄取過程中,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報考人數少的專業可適當減少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