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6 22:26:12陽光高考
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以規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
一、學校代碼:11806
學校名稱: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性質:省屬普通高校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招生性質:國家計劃
二、學校簡介
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專科學校,位于素有“隴上江南”美譽的甘肅省成縣。學校占地面積1036畝,建筑面積27.79萬多平方米,固定資產4.65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9445.45萬余元,館藏圖書66萬冊,中外文期刊1000多種。教學設施完善,基本實現了教學、科研、圖書文獻檢索、辦公和管理網絡化。
學校現有教職工585人,其中專任教師384人。專任教師中教授20人、副教授121人、講師183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215人,特聘教授8人,客座教授45人。目前,學校全日制在校普通專科生6860人。
學校現設14個二級學院、15個處室職能部門、2個教輔單位、4個校級科研機構、1所附屬實驗學校。開設有16個師范類專科專業、28個普通類專科專業、4個成人教育類專科專業。
三、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和確定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要事項。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全面負責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執行,負責招生宣傳、生源組織、錄取等各項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四、招生專業與計劃:招生專業均為省教育廳審批并備案專業;招生計劃數以省教育廳和省發展改革委下達文件為準。
五、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本著“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2、所有專業的錄取工作全部在計算機遠程網上進行。
3、普通高考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規定的批次及辦法進行錄取。
4、各專業原則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或取消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5、學校依照省級教育考試院所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及投檔原則,遵循“平行志愿投檔”投檔方式,按實際投檔情況進行錄取,經首輪投檔后仍未滿足招生計劃,則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檔,直到滿足專業招生計劃為止。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6、院校錄取規則:普通文理類、藝術體育類考生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即投遞院校志愿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從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個投檔。普通文理類考生可選擇填報6個高校志愿;藝術體育類考生可選擇填報9個高校志愿。這些院校志愿均視為第一志愿。
7、專業錄取規則:錄取過程中學校實行“志愿清”錄取規則,即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專業計劃、志愿順序、成績高低依次錄取。所報專業均錄取不上時,服從調劑者調劑到其他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