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理工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09:28:44浙江理工大學
一、院校全稱
浙江理工大學
二、院校國標碼
10338
三、校址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2號大街928號(下沙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康泰路8號(臨平校區)。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區、臨平校區就學。
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招生錄取學生在合作辦學的高職院校就學。
四、層次
?本科□專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浙江理工大學
證書種類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一)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
(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一)按同一專業類招收的本科生可根據自身的發展目標、興趣特長和能力素質等,依據學分制培養方案,按學校有關規定,選擇修讀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
(二)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原則上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填報,擇優錄取。
(三)如遇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計劃調整時,向計劃主管部門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十二、錄取規則
(一)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當批次錄取控制線以上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當批次招生數的1:1確定調檔比例。
(二)學校招生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三)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對部分專業設定外語單科合格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進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排序。外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市、自治區)高考實際外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有關專業外語單科合格線為:英文授課班(含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工商管理專業):115分;服裝設計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中美合作)專業:105分;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美合作)、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美合作)、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60分。
(四)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