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聯合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09:25:47北京聯合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和《北京聯合大學章程》,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高校全稱:北京聯合大學
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學校層次:碩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6年制)
辦學類型:北京市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畢業生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北京聯合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四條校址、辦學地點:主校區為北四環校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97號),學校現有11所高考招生學院,分布在北四環校區、工體北路校區、學院路校區、外館斜街校區、紅領巾橋校區、垡頭校區、蒲黃榆校區。
第五條招生依據:北京聯合大學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運用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擇優錄取新生,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領導小組: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條實施機構: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監督機構:學校紀委、紀檢監察辦公室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對招生計劃編制的要求,根據學科專業建設和發展目標、各專業畢業生就業狀況、各省生源狀況等,編制學校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校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學校預留普通本科總計劃的1%,主要用于平衡各地區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錄取
第十一條招生錄取規則
招生錄取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經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和生源質量在相應省份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1.調檔比例
根據各省級招生機構發布的生源情況確定我校在當地的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專業分配原則
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分文科、理科的省份,對于相同分數的考生,文科按照語文成績、綜合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數學成績、綜合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3+3”“3+1+2”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對于相同分數的考生,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因各省錄取批次、投檔模式進行調整而改變錄取原則的,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3.加分政策
對于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類政策性加分,學校在調檔和分專業錄取時都予以認可。
4.高考改革省份相關要求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須滿足當年相應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學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參考。
5.特殊省份錄取要求
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6.特殊類型招生的錄取規則
(1)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除外)考生須通過本省相關專業統考,獲得本科層次的合格證,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按照各省要求執行,進檔考生按我校錄取辦法執行。
①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工藝美術、繪畫專業錄取辦法
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按照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省統考成績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②音樂學(師范)專業錄取辦法
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③表演專業錄取辦法
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按照表演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省統考成績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錄取辦法
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也不使用專業統考成績,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錄取批次及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執行。
⑤高考成績計分辦法
藝術文科(藝術歷史)使用高考成績,藝術理科(藝術物理)使用折算成績。
理科高考成績折算公式:高考成績×(各省藝術文科或藝術歷史控制線/各省藝術理科或藝術物理控制線)。
⑥不分藝術文科(藝術歷史)、藝術理科(藝術物理)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按照藝術文科(藝術歷史)、藝術理科(藝術物理)統一排序;區分藝術文科(藝術歷史)、藝術理科(藝術物理)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按照藝術文科(藝術歷史)、藝術理科(藝術物理)分別排序。
(2)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錄取規則
①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單考單招師資本科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