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肇慶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2 19:19:48肇慶學院
第二十七條本校在新高考改革省份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本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本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粵價〔2007〕186號)等文件精神執行。
1.學費:文科類專業學費505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學費5710元/生·學年;軟件工程(廣東省首批示范性軟件學院)專業學費8000元/生·學年;園林專業4560元/生·學年;外語類、體育類專業學費571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學費按學年制收繳,按學分制結算。
2.住宿費:700元-1500元/生·學年(視住宿條件不同而收。。
第九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費及住宿費貸款額度最高為16000元/生·學年。
3.學校獎學金
學校設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一、二、三等獎學金,對每學年度表現優秀的學生進行表彰獎勵。
4.學校單項獎學金
學校每年對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際、國家、省、市組織的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活動或文藝、體育比賽等活動并取得優異成績者,或見義勇為、社會實踐、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者,給予單項獎勵。
5.學校勤工助學
學校每年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6.陳熹獎學金
陳熹獎學基金每年獎勵二、三、四年級表現優秀的學生。
另外,各二級學院還分別設立了多個專項獎助學金。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8-2716043
傳真:0758-2716010
電子郵箱:zqxyzsbzq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zq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zqu.edu.cn
第三十五條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系人:李老師;監督申訴電話:0758-2716246,2716326;傳真:0758-2716586。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經肇慶學院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肇慶學院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由肇慶學院授權肇慶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