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外國語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28 20:58:45成都外國語學院
一、基本概況
■學院全稱:成都外國語學院
■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
■辦學性質:民辦非營利性院校
■辦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鎮高爾夫大街367號(成都校區)
四川省宜賓市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路三段216號(宜賓校區)
二、招生對象
招收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參加四川省單獨招生考試的中職畢業生。
三、錄取規則
1.嚴格按照教育部及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對所有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對進檔考生,按照其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以其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進行錄取,不設分數級差。在總分同等情況下優先參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進行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我校當前錄取尚未滿額的專業,學生專業志愿意向,且考生具備對應專業錄取條件,按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進行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3.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本科休閑體育、體育教育專業,專科體育運營與管理、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體育教育、運動訓練專業招收參加體育類專業高考的考生。考生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統考和文化考試,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根據考生志愿,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關于體育類招生錄取要求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投檔總分同等情況下優先參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進行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我校當前錄取尚未滿額的專業,且考生具備對應專業錄取條件,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該專業錄取原則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4.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本科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專科播音與主持、攝影攝像技術專業招收參加藝術類高考的考生,考生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統一組織的播音與主持類和美術與設計類統考和文化考試,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根據考生志愿,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關于播音與主持類和美術與設計類招生錄取要求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投檔總分同等情況下優先參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進行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我校當前錄取尚未滿額的專業,且考生具備對應專業錄取條件,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該專業錄取原則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5.凡符合國家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投檔給我校的考生,對其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6.學校預留計劃為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解決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的使用必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7.根據我校專業建設要求,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地域情況,為服務地方發展,學校將科學、合理制定招生計劃分配方案。
8.各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應試語種。
9.根據專業特點及行業要求,建議報考空中乘務專業及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