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語言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27 19:57:50北京語言大學
第十五條考生高考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者、高考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為:外語、語文、數學。若排序順序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
第十六條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中翻譯(本地化)、翻譯(漢英法)專業還招收具備良好英語水平、統考外語語種為法語的考生。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生源地未組織高考外語口試或相關成績計入高考外語單科成績的不作要求。學校不單獨組織外語口試。
第十七條英語、商務英語、翻譯(英語)、翻譯(本地化)、語言學專業第二外語可選修日語、西班牙語、法語、德語。其他外語類專業第二外語均為英語。非外語類專業的學生經選拔可選修日語、西班牙語、法語、德語等公共外語。非外語類專業部分專業課為英語授課。
第十八條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考生應根據本人身體狀況,謹慎填報專業志愿。
第二十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組織新生復查,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或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并報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送生、藝術類、高校專項和國家專項等特殊類型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費標準:外語類專業6000元/年;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古典文獻學、國際政治、國際組織與全球治理、新聞學、傳播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網絡與新媒體、金融學、經濟學、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心理學為5000元/年,聽力與言語康復為5500元/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和繪畫為10000元/年,書法學和音樂學為8000元/年,計算機類為5500元/年。
第二十三條住宿標準:本科生住宿標準最高為1200元/人/年,具體視宿舍分配情況執行。
第二十四條資助政策:學校承諾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入學報到時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綠色通道”。在學期間,學生可通過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獲得資助。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2303943,傳真:(010)82303135,紀檢監察監督電話:(010)82303020,學生資助中心電話:(010)82303919,郵箱:zhaobanblcu.edu.cn,學校網址:http://www.blcu.edu.cn,招辦網址:http://zsb.blcu.edu.cn。微信公眾號:北語招生。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盡事宜,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由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