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9:26:45陽光高考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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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3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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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電路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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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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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院 □ 成人高等學院 □ 公辦高等學院 □ 民辦高等學院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院 □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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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
證書 種類 |
我院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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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制訂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院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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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學院面向全國1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學院向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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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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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院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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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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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院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學院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學院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院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五)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六)學院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九)藝術(美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學院均采用招生省(市、自治區)藝術(美術)統(聯)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總分排序,統一劃定分數線。綜合總分 =文化成績總分(按高考總分750分制測算)×50% + 專業成績(按總分100分制測算)×7.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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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學院各專業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初,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行預收,具體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
住宿費標準 |
經浙江省物價局核準,學生住宿費以2500元/(人·學年)標準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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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學院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十余項(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每年開展送溫暖系列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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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1—58619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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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方式 |
本科招生網:http://www.hziee.edu.cn/bkszs.php 電話:0571-58619116 傳真:0571-58619196 招生微信公眾號:hdxxgcxyzsb 招生咨詢QQ:1828772812、205904607(群) 電子郵件:zsb@hziee.edu.cn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電路1號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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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每位學生(除藝術類、特色教學班等)在一至三年級每學期末均可提出轉專業申請,且不受選考科目限制,為學生提供多次自主選擇專業的機會。 (二)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院招生網站查詢。 (三)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報到截止日前書面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從新生報到截止日起算)。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四)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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