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9:21:03陽光高考
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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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3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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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5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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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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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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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 種類 |
學校培養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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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工作組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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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學校面向全國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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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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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所有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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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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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各專業招生無外語單科成績的要求。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五、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非第一學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進檔考生,在計劃未滿專業中根據上述原則錄取。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學校在浙江省的高職提前招生的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章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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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嚴格執行浙江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等有關收費規定,學前教育(師范)學費6900元/學年、其他專業學費15800 元 /學年,最終以省教育考試院(省招辦)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 |
住宿費標準 |
六人間:每一位學生1500元/學年 四人間:每一位學生20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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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校級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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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1-85076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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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zjczxy.cn/ 電話:0571-85076777 傳真:0571-8507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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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學校為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轉專業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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