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6-06 21:05:51陽光高考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學校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標準:外國語言文學類6000元/學年;安全工程(注安師)5500元/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5500元/學年;統計學5500元/學年;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方向)5500元/學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5500元/學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技術)55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統計學(商業大數據方向)78000元/學年;其他本科專業5000元/學年。
2.住宿標準:750-1500元/學年。
第五章 學生獎勵及資助政策
第十六條 獎助學金、貸款、勤工助學
1.健全的學生獎學金評定體系。我校既鼓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又注重學生個性化發展,設立了1+X學生獎勵評價體系,獎勵覆蓋面達到45%,單項獎金最高可達10000元。具體包括“校長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學習優秀獎學金”“社會工作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等。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的校園支持體系。我校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為主要內容的多元化、全覆蓋的資助服務機制。主要包括:(1)綠色通道:對于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學校將先辦理入學手續,之后根據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對其予以資助。(2)助學貸款:包括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及“學子陽光”助學貸款等。(3)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愛心成就未來助學金”及各類專項補貼等。(4)勤工助學:校內、校外均設立了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緩解經濟壓力,積累社會經驗。(5)資助育人:依托“資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等開展教育指導活動,對經濟困難學生實現保障性資助及發展性資助相結合。
第六章 入學
第十七條 錄取入學
學校根據經省級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資格審查
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生轉專業
學校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報到環節不更改錄取專業。學生入學后可依據學校制定的轉專業管理有關辦法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條 輔修專業學習
學校實施本科生輔修專業學習制度。學生依據學校本科生輔修專業管理有關辦法,完成輔修專業培養方案學習,可申請獲得學校頒發的“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輔修專業證書”;同時達到主修專業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和輔修專業學士學位授予條件,且輔修專業與主修專業屬于不同學科門類的,可同時申請獲得主修專業和輔修專業的學士學位。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通信地址、咨詢電話及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花鄉張家路口121號
郵編:100070
電話:(010)83952090 ,83951799
學校網址:http:// www.cueb.edu.cn
招生網址:http:// zs.cueb.edu.cn
備注:章程內容如有變化,以北京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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