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命與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7 22:18:08陽光高考
第五章 獎(助)學政策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的資助政策,在校學習期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條 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立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安排貧困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家庭困難學生可在當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教育廳、自治區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經自治區物價局審核批準,我校的學費及住宿費標準如下:
(1)學費:普通專業收費8000元/年;中醫康復技術岐黃正骨班收費13000元/年;醫學美容技術漓之美班收費18000元/年。
(2)住宿費:八人間:1400元/年、六人間:1600元/年。(宿舍內均配有空調,洗衣機,獨立衛浴,24小時冷熱供應系統,飲水機等設施。)
(3)退費管理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第七章 畢業及就業
第二十三條 學院對畢業班學生進行全面鑒定和審核。鑒定和審核內容包括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對畢業生在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業成績以及學習、參加公益活動的態度和健康狀況等方面作出評定。正式取得我校學籍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修滿規定的學分,準予畢業,由桂林生命與健康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 畢業證書,每年發放一次。畢業證書遺失或損壞不能補發。特殊情況,經學生本人申請,學院可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專門設立畢業生就業安置機構,通過學校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促使畢業生順利就業,并由省教育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第二十六條 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政策,我校每年按規定選送優秀專科畢業生升入廣西區內本科院校就讀全日制本科(學制2年)。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發改委(物價局)審批后的標準進行收取。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招生聯系電話:0773-5581722、5580621。
學院網址:http://www.glhic.com/,咨詢QQ:2476267793。
第二十八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桂林生命與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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