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自然資源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7 22:06:07陽光高考
廣西自然資源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院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廣西自然資源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廣西自然資源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代碼:14668。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六條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三年學制
第八條 辦學地點:中國—東盟南寧空港經濟區空港大道東29號。
第九條 學院概況:廣西自然資源職業技術學院是2018年12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管理,教育教學業務接受自治區教育廳指導。
學院地處中國—東盟南寧空港扶綏經濟區,交通便利,區位優勢明顯。學院規劃用地面積1095.772畝,按10000人在校生規模規劃建設,規劃總建筑面積33.29萬平方米,項目計劃投資10.81億元。學院目前開設有12個專業和6個專業方向,分別為:國土資源調查與管理、國土資源調查與管理(不動產登記方向)、巖土工程技術、巖土工程技術(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方向)、工程測量技術、國土空間規劃與測繪、空間數字建模與應用技術、建設工程管理、道路工程造價、軟件技術(地理信息系統GIS應用與開發方向)、機電一體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無人機調試與維護技術方向)、機電一體化技術(先進制造技術方向)、機電一體化技術(自動化生產線技術方向)、工業機器人技術、軟件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招生事務,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和學院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組織關于招生改革的調研,做好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協調處理招生過程中的具體事宜。
第十一條 學院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招生公平、公正、公開。學院成立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電話號碼:0771—5975257),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及要求:
一、統考外語語種: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不限。
二、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身體條件的要求,原則上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及有關規定執行。
另因工科專業性質所限,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不能識別紅、黃、綠三種顏色中任何一種)。
三、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
高職高專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檔。所有批次的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專業:
(一)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關專業,計劃未滿可按我區招生相關政策復征或降分投檔錄取。
(二)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四、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五、錄取學生未向學院請假,超過學院規定的入學報到日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