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康學院招生章程(2)
2021-05-26 23:55:26陽光高考
第四章 新生入學
第十七條 新生應按期辦理入學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向我校教務處以書面形式請假,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請假逾期或未辦理保留學籍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兩個月內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招考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規定,執行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的學費收費標準為:
本科:文法財經史學專業3500元/年;理工、外語、中醫專業4500元/年;藝術類二類9000元/年。
第五章 助學體系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訊地址:陜西省安康市漢濱區育才路92號;郵編:725000;招生咨詢電話: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b.aku.edu.cn。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安康學院招生就業處。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安康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