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國語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05-26 23:43:53陽光高考
西安外國語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安外國語大學; 國標代碼:10724; 辦學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產業開發區文苑南路。
第三條 學校簡介:西安外國語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四所外語院校之一、西北地區主要外語語種齊全的普通高校、國家西部重要的外語人才培養基地、陜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非通語種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具備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資格。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
第六條 學歷及學位證書:頒發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西安外國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招生政策,統籌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招生委員會的決策,領導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及其相關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市、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控生源省份不平衡,預留計劃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使用。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在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執行教育部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公布的計劃和生源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 對享受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檔,投檔后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排隊順序錄取。
第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我校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五條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的錄取規則。
在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我校在安排專業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成績是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以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招生專業選測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為準;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相同時,參照所在省份相關同分排序政策執行,如所在省份無同分排序,則依次以外語、語文、數學及3門選測科目總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外省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市的藝術專業課統考(或聯考),專業課考試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若招生省份藝術類所在批次的志愿設置執行平行志愿,則錄取規則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排序規則,擇優錄取;若招生省份藝術類所在批次的志愿設置執行非平行志愿,則按綜合分(統考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陜西省報考動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陜西的藝術專業課統考(或聯考),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統考專業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決定取舍。
陜西省報考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陜西的藝術專業課統考(或聯考),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陜西省報考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表演專業課校考,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和校考專業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決定取舍。
第十七條 阿拉伯語(中外合作辦學)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阿聯酋沙迦大學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合作辦學專業學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國內)培養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學業且達到授位條件的學生,可同時獲得兩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八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外語要求:英語、語言學、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均不限語種。
考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