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師范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21 22:22:24陽光高考
第十七條 藝術與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對進檔考生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辦法安排專業。
1、對于我校招收的藝術與體育類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
2、藝術與體育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市、自治區)藝術與體育類本科層次最低控制線后,依據生源所在。ㄊ、自治區)投檔成績投檔我校的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外語、綜合、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3、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藝術與體育類專業調配原則與普通類專業調配原則相同。
第十八條 專業按大類招生的學生,進校第一學年學習專業基礎課,一年后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在所在學院(類)范圍內再選擇專業方向。
第十九條 新生憑身份證、準考證、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學費 住宿費 獎貸學金
第二十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一條 四川省屬公費師范生和四川省鄉村振興專項計劃本科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并享受在校期間生活補助,有關具體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二條 為保證表現良好、經濟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獎、貸、助、勤”為主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具體資助措施和資助項目詳見“綿陽師范學院學生工作部網站”(http://xg.mn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16-2200001、2202650(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mnu.cn
招生網址:http://zs.mn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綿陽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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