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醫學院2021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2021-05-21 22:18:42陽光高考
川北醫學院2021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川北醫學院(North Sichuan Medical College)
2.學校代碼:10634(國標碼)
3.學校校址:
高坪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東順路55號;順慶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涪江路234號
4.學校網址:www.nsmc.edu.cn
5.聯系電話:0817-2242705
6.學校性質:公辦
7.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8.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及專科教育
9.頒發學歷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川北醫學院
10. 學歷及學位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國家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并對招生工作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第六條 我校學生工作部(處)下設的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副書記或副校長、紀委書記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管理招生錄取工作;成立由紀委書記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監察工作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工作的全過程,并對錄取過程中各項政策、規定的落實與執行情況實施監督,以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我校2021年面向全國招生,各省(區、市)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計劃的1%,用于調劑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的狀況。預留計劃的使用嚴格按照我校錄取規則進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該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該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一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不設專業級差,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若考生總分相同,按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內蒙古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浙江、山東及重慶等已實施高考改革招錄制度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我校在錄取及安排專業時認可各省(區、市)規定的加、降分及優先錄取政策。
第十四條 除英語專業外,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五條 按國家及四川省相關政策規定,被錄取的定向免費醫學生必須在入學前與定崗單位所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培養協議。對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