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華師范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1 22:21:17陽光高考
西華師范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華師范大學是四川省屬重點大學,屬于公辦本科院校。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華師范大學(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學校招生國際代碼:10638。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學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現有華鳳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師大路1號)和北湖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育英路76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以普通本科、碩士研究生教育為主,兼有普通專科、各類成人本專科教育。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牽頭,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擬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統籌考慮各省(市、區)高考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我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招生來源計劃由招生就業處提出建議方案,經學校審定,并報經四川省教育廳和教育部批準后執行。
第九條 學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區)的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與《西華師范大學2021年招生簡章》中發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今年本科計劃1%,用于調劑各省(市、區)生源不平衡的狀況。我校承諾預留計劃的使用將嚴格按照我校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工作在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領導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按大類招生的學生根據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培養和專業分流。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認可各省(市、區)加分。
第十五條 我校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學校以英語、日語、西班牙語為外語安排教學,建議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六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進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到尚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我校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認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區)統一組織的文化和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進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在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各省(市、區)劃定的分數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文化和專業成績均相同,則按照文化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到尚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我校將作退檔處理。
建議報考我校舞蹈學、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八條 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查,經復查被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我校對江蘇省的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式錄取,選測科目和等級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在招生計劃中的公布內容為準。
第二十條 我校對內蒙古的進檔考生采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招生專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二十二條 若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們將以該省(市、區)的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