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11:33:18高考網整理
若投檔總分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先比較選測科目一,再比較選測科目二,等級高者優先錄取;若等級仍相同,則依據報考專業,外語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選理工科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選文史科專業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藝術、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
1.考生填報要求: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不合格(D級視為不合格)科目不超過3門。考生綜合素質的要求同普通類專業。
2.音樂、美術、體育類的專業成績使用省統考分;錄取原則是“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音樂類考生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專業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見普通類)。
4.美術考生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見普通類)。
5.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見普通類)。
第十五條藝術、體育類考生兼報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
藝術、體育類考生兼報普通類按照普通類錄取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各專業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七條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條學生入學后可于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提出申請、考試,轉入其它專業。
第二十條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培養費、住宿費以及書籍費等費用。
第二十一條學校介紹、專業介紹、獎助貸困補政策等詳細情況見我校網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二條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xzyz.edu.cn
微信公眾號:xzyzzjcx
招生電話:0516-8080609987893207
電子郵箱:E-mail:xzyz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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