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職業學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2020-06-24 11:27:13高考網整理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4180,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大學城月華西路1號。
第四條學校簡介:學院創辦于1978年,隸屬于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是全國最早、江蘇唯一的示范性旅游高職院校。全省旅游行業和全國旅游職業教育領域享有較高的聲譽,被業內譽為“中國旅游人才的搖籃”,受到了國家、省、市等相關部門的嘉獎與表彰。學院位于十朝都會南京,緊鄰地鐵;在占地426畝,現有在校生6300余人,教職工340人,設有七個教學院系22個專業。其中,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認證專業5個,全國職業院校旅游類示范專業1個、中央財政支持建設專業2個,省級A類品牌專業1個、省高水平骨干專業4個、省級特色專業2個、省重點建設專業群2個。
第五條學校面向江蘇、山東、安徽、浙江等24個省(自治區)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專科普通畢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七條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
第八條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