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宜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20-06-21 17:35:30高考網整理
2020宜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所稱的“招生工作”,是指按江西省教育廳正式下達我校的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進行招生的工作。
第三條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辦學性質及主管部門
第四條我校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專科層次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代碼(國標):13424。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江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江西省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主管部門:宜春市人民政府。
第三章招生專業及學費
第六條江西省教育廳下達招生總計劃,我校根據實際辦學情況,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并上報江西省教育廳。收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制定的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