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職業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1 17:27:02高考網整理
南昌職業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南昌職業大學(以下簡稱學校),國標代碼為13420,是教育部批準設置的民辦職業本科高校,學校主管部門為江西省教育廳。
第三條學校是全國首批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學校規劃發展建設中心授牌的產教融合職業本科課程改革試驗學校。學校占地面積千余畝,在校生萬余人,校舍建筑面積32.69萬平方米,館藏紙質圖書112萬冊,電子圖書123萬余冊,教學儀器設備先進,建有校內試驗實訓中心25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118個,組建了數字化校園網絡,教學生活設施配套完備,校園環境優美。學校現有專任教師615人,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194人(其中正高76人),具有碩士學位及以上的有283人,“雙師型”教師296人,還有來自行業企業兼職教師64人,專業帶頭人、教學團隊配備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學校設有經濟管理系、工程系、信息技術系、人文外語系、藝術設計系、音樂舞蹈系、體育衛生系等七個系和一個創業學院,構建了商務管理、智能制造、信息技術、藝術創意、文化教育等專業集群,職業教育特色鮮明。
第四條學校面向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招收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藝術類考生、三校生)的考生。2020年學校招生職業本科專業15個,高職專科專業39個。
第五條學校招生堅持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程序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學校官方網站(http://www.nczydx.com)、學校官方微信(nczydx)是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的官方平臺。學校只通過官方平臺發布有關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信息,提供錄取結果查詢等服務。
第七條學校校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義縣前進東路8號。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分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全過程。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為: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規定。執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實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起草、報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五)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并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六)對錄取新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第十一條南昌職業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南昌職業大學根據國家與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和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實際,參考近年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統籌考慮,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三條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四條學校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