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21 17:15:48高考網整理
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并接受紀委綜合辦公室、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2940
第五條學校地址:學校位于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港東大街644支路395號,郵政編碼330013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學制:三年
第八條辦學性質:學校是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隸屬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業務主管江西省教育廳。
第九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入學注冊取得我校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學歷證書。證書學校名稱: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種類: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畢業生就業:學校筑牢畢業生就業民生工程,與眾多知名的大中型企業和交通企事業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就業基地,打造了集交通運輸行業、校外綜合人才市場等構成的綜合類大型與特色專場的“1+N”校內就業平臺,每年舉辦校園系列招聘會,大力提供就業崗位。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有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等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