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1 17:24:13高考網整理
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貫徹落實“陽光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基本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976
第三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普通高等院校,學制:三年,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
第四條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開發區楓林東大街168號,郵編:330013。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2020年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六條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學校招生錄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網上錄取。
第七條對于按院校志愿先后順序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如未錄取滿額,可根據計劃執行情況錄取下一級志愿考生,以此類推,不設志愿級差。對于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以成績優先原則擇優錄取進檔考生。
第八條專業錄取以“投檔成績優先”為錄取原則。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考專業錄取滿額時,作退檔處理。總分相同條件下,文史類考生按語文、外語、數學依次排序;理工類考生按數學、外語、語文依次排序。
第九條學校錄取和專業安排以高考投檔成績為準,學校認可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和降低分數投檔照顧政策。
第十條考生身體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