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藝術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2020-06-11 14:37:36高考網整理
天津藝術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藝術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藝術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2882
五、學校校址:天津市河東區婁山道27號
天津市南開區蒼穹道8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學校歷史: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中國北方曲藝學校和天津市藝術學校共同組建而成的國辦全日制綜合性藝術類高職學院,隸屬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辦學條件:學院分居河東和南開兩個校區,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捷。學院行業優勢明顯,師資力量雄厚,教學特色鮮明,辦學成果顯著,在全國享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
專業門類:2020年學院設曲藝表演、表演藝術(幼兒藝術)、音樂表演(聲樂、器樂)、鋼琴調律、舞蹈表演、文物修復與保護、人物形象設計、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舞臺技術)、播音與主持、旅游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攝影攝像技術等13個招生專業及方向。其中曲藝表演、表演藝術(幼兒藝術)專業新生入學后在南開校區上課,其他專業在河東校區上課。
人才培養:學院以傳承、發展中華傳統民族文化和服務天津文化強市發展戰略為宗旨,以社會需求為導向,走產學研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努力培養大批德才兼備、適應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
就業形式:學院成立以來,為局所屬的各級各類院團、展覽館、博物館、天津大劇院、華夏未來等單位輸送了大批專業對口的優秀畢業生,始終保持較高的就業率,現已成為與天津國際港口城市和北方經濟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現代化藝術人才培養基地。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天津藝術職業學院設高職層次招生委員會(此后簡稱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此后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院成立以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