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2019-10-11 21:13:18網絡整理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19〕290號)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校國標碼:13025,浙江省招生代碼:0058。
第三條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由寧波市人民政府舉辦,是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是浙江省高職優質校建設單位。學校坐落于寧波市北高教園區,占地面積618.51畝,資產總值6.8億元,各類圖書88萬余冊,電子圖書130.5萬種。學校現有在校生1萬余名;教職工600余人,高級職稱教師181人,雙師素質教師287人。學校下設紡織學院、時裝學院、藝術與設計學院、商學院、信息媒體學院、機電與軌道交通學院、中英時尚設計學院/國際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8個二級學院。學校遵循"立足行業,服務全省,校企融合,特色發展"的辦學定位,堅持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以時尚產業為核心,架構與創意制造業、時尚服務業、信息傳媒產業集群相匹配的"一體多元"專業格局,為浙江時尚產業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創新意識和創業能力、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四條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19年面向社會考生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在崗職工、新型職業農民等或2019年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均可報考。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也可參加此次擴招報名。安排高職擴招第二階段計劃160人,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招生專業 |
計劃 |
學制 |
學費(元/年) |
現代紡織技術 |
40 |
三年 |
6600 |
染整技術 |
40 |
三年 |
6600 |
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 |
40 |
三年 |
6600 |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飾品設計培養方向) |
40 |
三年 |
9800 |
注:退役軍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資助政策;住宿費、書費等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五條具有高中畢業或高中同等學歷且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參加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報名并確認的社會考生,均可報考我校;2019年在各類招生考試中已被各類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報考;當前已在各類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學習的在籍學生,不得參加本次報考。
第五章報名流程
第六條報名信息網上輸入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31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
第七條志愿填報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信息輸入時一并填報志愿信息。考生可填報2個學校志愿和服從學校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考生在填報志愿前,要了解我校具體報考要求、招生人數、學費標準等信息。
第八條考生于2019年11月3日上午8:00報到,截止時間上午10:00,須合理安排時間提前報到,逾期或未到的不予現場確認。現場辦理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復核確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等手續。報名信息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中段教育畢業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報到地點:學校8號樓主教學樓二樓教室。
第九條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需繳報考費140元/人,報到現場繳費,繳費完成概不退費。未繳報考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逾期將不予參加測試。
第六章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十條信息確認的考生于2019年11月3日下午14:30測試現場領取準考證;測試時間:2019年11月3日下午15:00-16:10;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測試;測試地點:學校5號樓信息與媒體學院一樓機房。
第十一條測試對象:凡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學校擇優錄取;對于第二志愿及"院校服從"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我校承認第一志愿測試院校的成績,若第二志愿填報或"院校服從"志愿調劑到我校的考生人數多于我校剩余計劃數,我校另行組織測試擇優錄取。
測試科目、形式、分值、時間與內容及要求
科目 |
形式 |
分值 |
時間 |
測試內容及要求 |
職業適應性測試 |
機試/筆試 |
100分 |
70分鐘 |
1.身心健康,通識類知識及職業傾向等綜合素質。 2.測試須知,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告。 |
項 目 |
等 級 |
備 注 |
職業資格證書 |
中級工及以上 |
限人社等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
職工技能比武 |
地市級三等獎及以上 |
限人社、總工會等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
大型行業企事業管理 |
中層管理技術崗位及以上 |
提供本人單位管理崗位推薦書(單位蓋公章)等證明材料 |
第十三條錄取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報備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八章教學組織形式
第十四條學校充分考慮生源特點,制訂有針對性的管理辦法,實施分類管理;采取工學交替人才培養模式和多樣化人性化的課程考核形式(筆試、機考、面試、答辯等多種形式和職業資格證書學分頂替);采用網絡學習與線下教學相結合、集中授課與分散授課相結合、理論學習與企業實踐學習相結合等多種教學方式;按照理論必要夠用、強化實訓實操的原則,整合校企合作資源強化學生就業崗位工作技能。
第十五條學校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的原則制訂學分制管理辦法,實行彈性學制,三年制學生的修業年限為2-6年(含休學)。學生可提前選學有關課程,修滿本專業人才培養規定的學分,準予提前畢業。學生在標準學制內未修滿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類學分,可向學校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在修業年限內未修滿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根據其修業情況,分別作肄業和結業處理。學分收費標準參照寧波市物價局及學校有關文件執行。重修按重修課程的學分數繳納學分學費,重復重修同一門課程的,重復繳納學分學費。重修課程的收費按物價部門審批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教學組班原則上按招生專業或相近專業,單獨編班,分類編制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專業錄取報到人數未到原招生專業計劃人數的45%,組班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同一類型擴招的學生,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實行合班統一教學,實踐性教學實行分類導師制小班教學。同時開展多樣化創新教學組織形式和教學模式。
第十七條專業就業領域
現代紡織技術:就業初期可勝任紡紗、機織企業及紡織品貿易公司相關企業產品檢驗員、質量管理員、打樣工、跟單員、理單員、原料采購員、產品銷售員、工藝員、內外貿業務員、服裝企業面料采購員等崗位;3年后可勝任紡紗、機織、紡織品貿易、服裝相關企業技術主管、生產主管、產品開發主管、工藝設計主管、生產車間主任、原料采購經理、產品銷售經理、內外貿業務經理、面輔料采購主管等崗位;5年后可勝任紡紗、織造、紡織品貿易、服裝相關企業生產副總、技術副總、生產技術主管、產品開發總監、獨立自主創業等。
染整技術:就業初期可勝任印染相關企業技術員、化驗員、打樣員、跟單員、銷售員、工藝員、檢驗員、質檢員、值班長等崗位;3年后可勝任紡織、印染相關企業技術主管、生產主管、產品開發主管、工藝設計主管、生產車間主任、銷售經理、外貿業務經理等崗位;5年后可勝任紡織、印染相關企業的生產副總、技術副總、生產技術主管、產品開發總監、獨立創業等。
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就業初期可勝任針織及相關企業技術員、工藝員、跟單員、質檢員,毛衫設計師助理、服裝設計師助理、服裝制版師(四級)等崗位;3年后可勝任針織及相關企業技術主管、生產主管、產品開發主管、工藝設計主管、生產車間主管,毛衫設計師、服裝設計師等崗位;5年后可勝任針織及相關企業生產車間主任、技術總監、設計總監,服裝制版師(三級)等崗位。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飾品設計培養方向):就業初期可以勝任服裝及飾品相關企業服飾品設計助理、箱包設計助理、服飾搭配師、珠寶設計助理、珠寶導購、珠寶搭配師等崗位;3年后可以勝任服裝及飾品相關企業服飾品設計師、箱包設計師、珠寶營銷師、整體服飾搭配師等崗位;5年后可以勝任服裝及飾品相關企業飾品開發部主管、珠寶首飾店長、自主創業珠寶高定工作室、手工皮具設計工作室等。
第九章招生監督
第十八條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督。
第十九條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報考測試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章其它
第二十條新生于2019年12月1日報到注冊,2020年春季入學,根據學校規定辦理相關入學手續。學校原則上不提供住宿,安排走讀,但確有困難的學生,可在入學前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提供住宿。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證書發放: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符合學校畢業條件的。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畢業生在落戶、就業、晉升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二條新生體檢: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入學時需進行體檢。體檢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保障政策:考生在獎貸助補免等方面享受和普通高考學生同等待遇。符合各項行業、專項資助政策的,按照現行規定執行。其他獎貸助補免措施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聯系方式
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495號2號樓一樓招生辦公室
郵編:315211
咨詢電話:0574-86328888、86328004
監督電話:0574-86329805
招生網址:http://zs.zjff.edu.cn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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