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2019-10-11 21:10:27網絡整理
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高職院校擴招100萬人重大決策部署,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前身為創建于1914年的"寧波公立甲種商業學校",是"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浙江省普通高校就業工作優秀單位"。
第三條學校畢業生頒發高職學歷證書。
第四條學校秉承"厚德、進業、明智、篤行"的校訓,堅持"質量立校、服務興校、管理促校、特色強校"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為基、學生為本"的辦學理念,致力于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五條學校位于中國商業名城、現代化的港口城市--寧波,占地面積551畝,建筑面積近28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0662人,成教學生6375人。現有教職員工635人,專任教師411人(具有"雙師素質"占79.1%),其中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173人,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310人。
第三章招生對象及計劃
第六條招生對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士兵、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和新興職業農民、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和2019年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第七條招生計劃:
序號 |
專業 |
招生計劃 |
學制 |
學費(元/人·年) |
1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50 |
3年 |
6600 |
2 |
國際貿易實務 |
50 |
3年 |
6900 |
3 |
電子商務 |
50 |
3年 |
6000 |
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50 |
3年 |
6600 |
5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50 |
3年 |
6600 |
6 |
旅游管理 |
50 |
3年 |
6000 |
備注:1、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的計劃為準。
2、招生專業院校不提供住宿。
第四章報名方式
第八條志愿填報10月8-31日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志愿填報平臺(www.zjzs.net)填報志愿,每位考生可填報我校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第九條現場確認:11月3日8:30-10:30,繳納職業適應性測試費用140元/人(繳費完成概不退費)。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中段教育畢業證以及其他同等學力證明材料,逾期將不予參加測試。
現場確認地點:學校中和樓大廳
第五章測試方法
第十條測試對象:凡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職業適應性測試,學校擇優錄取,報名但未參加測試,學校不予錄取。;對于第二志愿填報我校及"院校服從"志愿的考生,我校承認考生第一志愿填報院校的成績,不再另行組織測試,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第一志愿填報院校無成績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第十一條測試內容:專業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分值:滿分為100分;測試形式:面試。
第十二條考試時間:11月3日下午。考生憑身份證與準考證參加考試。
第十三條考試地點: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寧波海曙區機場路1988號)。
第六章錄取流程
第十四條學校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根據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不能錄取到填報專業志愿的考生,學校會根據志愿情況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擬錄取結果報經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培養模式
第十六條培養模式:對擴招學生采取靈活多元的培養模式。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學校根據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培養規格,確保總學時、公共基礎課程學時、實踐性教學學時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基礎上,結合退役士兵、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和新興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實際,實行分類教學、分類管理,創新教學組織方式,實行現代學徒制等培養模式、彈性學制,運用互聯網+等適合生源、方便就學、靈活多元的教學模式,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第十七條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十八條助學保障:獎貸助補免享受和普通高考學生同等待遇。符合各項行業、專項資助政策的,按照現行規定執行。其他獎貸助補免措施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做好高等職業院校面向退役士兵、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和新興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章其他須知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被錄取的新生,應按學校規定要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條重要提示:本章程未盡事宜見學校招生網站。所有招生信息與通知,均通過學校招生網站或短信平臺發布與提示。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招生網站,并保持報名手機暢通。
第二十一條高職擴招被我校錄取的學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第九章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二條高職擴招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嚴格按照"程序公開,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574-87422699
第二十三條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報考我校高職擴招,如有犯規行為,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處理。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報考申請,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四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五條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六條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網址:http://www.zbti.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s://zs.zbti.edu.cn/
學校地址: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
招生QQ:800182148
聯系電話:0574-87422148
傳真:0574-874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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