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14 15:51:44陽光高考
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為保證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有序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并報考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的考生。
第三條 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4031
第六條 招生代碼:在陜招生代碼8147,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辦公布的代碼為準
第七條 學院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九條 學院地址:西咸新區涇河新城農科路
第十條 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 學院簡介:
學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國家計劃內招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學院擁有現代化的專業實訓大樓、多媒體教室、圖書館及完善的生活設施,為有志投身旅游、酒店、食品烹調行業的青年學子提供引以為傲的成長平臺。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依據省教育廳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各專業人才需求情況為主要依據,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由學院院長辦公會審定,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招生考試
第十三條 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須符合生源地省級招委會規定的2019年高考報考條件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四條 所有考生一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五條 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學院錄取考生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六條 學院對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未錄取滿時,錄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調劑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七條 按有關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在實考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八條 分專業錄取時,我院充分尊重考生個人所填報的志愿進行錄取,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級差要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在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注冊手續,逾期不報到注冊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規定進行復查,體檢標準按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凡復查(包括體檢)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