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旅游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12-29 13:37:55陽光高考網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奢嶺高校文化園區,長春大學旅游學院。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長春大學旅游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16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92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建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4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專科專業: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導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景區開發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 證券與期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800元; 品牌代理經營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600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只按實考分數進行排序,實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長的考生。
專業錄取“專業清”原則錄取。
優先級別,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美術類錄取原則:對組織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省控分數線和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的前提下方可報考我校,錄取時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專業成績總分×100%)+(文化課成績總分×60%)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ctourcollege.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雙陽區奢嶺高校文化園區 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郵編:130607)
聯系電話:(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聯系人:冷老師、仇老師、張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