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陜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24-08-26 14:19:51陜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陜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及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陜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省屬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頒發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證書。
第六條辦學地址:
陜西省寶雞市金臺區寶福路56號(寶福路校區)。
陜西省寶雞市金臺區蟠龍新區北社街1號(蟠龍校區)。
陜西省寶雞市金臺區新福路5號(新福路校區)。
陜西省寶雞市陳倉大道千河橋西(千河校區)。
第七條陜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占地1100余畝,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各類在校生11000余名。開設38個普通高職招生專業。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2024年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招考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設有紀檢組,測試組,宣傳報到組,咨詢錄取組,保障組等五個工作組。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決定。
第十條按教育部要求并執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十嚴禁”“十公開”“六不準”“三十個不得”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有關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不限(我校僅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嚴格按照生源省級招辦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十六條按總分由高到低的原則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按此原則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滿額為止;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如生源計劃允許則全部錄取,如生源計劃不允許可按語文數學總成績排序錄取;對進檔考生實施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考生專業填報志愿,依次確定錄取專業,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八條獎助學金: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一)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