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聯合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6 09:25:47北京聯合大學
②考生須通過學校相關專業單獨考試且成績合格;
③按照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與專業課成績總分相同條件下,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條件下,將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3)殘疾人單考單招錄取規則
殘疾人單考單招按照《北京聯合大學2024年殘疾人單考單招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方法進行錄取。
(4)其他類型錄取規則
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錄取。
面向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聯合招生,按照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有關規定錄取。
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按照《北京聯合大學2024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方法進行錄取。
7.其它規則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和應往屆生限制。
第十二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
除小語種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外,我校所有專業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部分專業課采用英語雙語教學。
2.單科成績要求
(1)報考英語本科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各省市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沒有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并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
(2)報考軟件工程(機器人創新實驗班)、金融學(數智金融實驗班)、財務管理(數智財管實驗班)、信息安全(網安創新實驗班)的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含),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含)。
(3)報考小學教育(師范)的考生高考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報考英語(師范)的考生高考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含)且外語口試成績合格;報考應用心理學(師范)的考生高考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報考漢語言文學(師范)、學前教育(師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師范)、科學教育(師范)專業的考生高考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
(4)除特殊說明外,無單科成績限制。
3.體檢要求
各專業錄取的健康要求原則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執行,特殊要求見本章程。
(1)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癲癇病史、癔癥史等情況,考生的高考體檢信息須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的相關要求;報考音樂學(師范)專業的考生還要求掌握基本的音樂理論知識并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能技巧,口齒清楚、語言表達準確、流暢。
(2)報考旅游管理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3)報考語言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口齒清晰,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4)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史,無腰椎病變,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5)報考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史,無腰椎病變,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4.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要求
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在招生時實行計劃單列,該類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入其他專業。
第五章京津冀職業教育改革示范園區共建項目
第十三條京津冀職業教育改革示范園區共建項目
1.按照北京聯合大學(京津冀職教改革項目)單獨設置院校招生代碼、招生計劃及錄取。
2.共建項目招生專業有:旅游管理、物流工程、物聯網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具體招生專業及分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為準。
3.該項目錄取的考生在校期間培養地點均設置在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固安校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永定北路5號),執行京津冀職業教育改革示范園區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收費標準
學校學費標準為:普通本科專業4200-5000元/學年,藝術類本科專業8000-10000元/學年,師范類本科專業免收學費,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36000元/學年,物流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交通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48000元/學年。具體各專業辦學地點、收費標準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校嚴格落實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建立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助學貸款等制度,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凡是符合助學貸款條件、已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在當地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可入學后在學校申請校園地助學貸款。學校現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和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等多種方式的資助體系。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新生報到及入學資格復查要求
錄取結束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站查詢。學校根據經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報到后進行體檢、報考條件復查,藝術類專業須進行入學專業復試,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者以及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第十七條聯系電話、網址等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bu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xx.bu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10-64900915、64900013
第十八條其它需要說明或解釋的內容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相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本章程解釋部門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由北京聯合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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