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鄭州工商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5 17:06:50鄭州工商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和監督下開展。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鄭州工商學院(英文譯名:ZhengzhouTechnologyandBusinessUniversity)。國標代碼13507。
第四條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前程大道169號。河南省開封市蘭考縣東泰路8號。
第五條辦學類型與層次: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宇華教育投資有限公司舉辦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一所培養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制四年,專科學制三年。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校長擔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擬定招生計劃和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是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全校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本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通過各招生省(區、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第九條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嚴格執行“學校負責,省級主管部門監督”的原則,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按照國家考試招生規定的程序、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提檔比例按照各招生省(區、市)政策執行。學校對投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次錄取考生。當遇到考生成績相同時,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各專業錄取無單科分數和志愿分數級差要求,學校認同各招生省(區、市)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三條本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各專業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語安排教學。
第十五條藝術、體育類本?茖I:省內招生采用省統考成績,省外招生采用省統考或聯考成績。
第十六條藝術類本、專科錄取規則
藝術類專業:若各省級考試院(招辦)有明確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無明確投檔規則,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按照投檔成績(文化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參照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體育類本、專科錄取規則
體育類本科:只招河南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按照投檔成績(文化成績*0.04+專業成績*0.467),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參照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錄取。
體育類?疲褐徽泻幽峡忌呖嘉幕n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按照河南省統一投檔規則,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參照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八條專科提前批空乘類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