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鄭州財經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5 16:56:23鄭州財經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辦學〔2024〕84號)等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鄭州財經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鄭州財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鄭州財經學院普通類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鄭州財經學院部標代碼:13497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學制:四年
第七條學校性質:民辦
第八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學歷證書:學生完成學業,成績合格,按國家規定頒發鄭州財經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按照國家規定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學校簡介:
鄭州財經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會鄭州市。自1997年建校以來,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依法規范辦學,已經成為一所規模較大、辦學特色鮮明、教育教學質量較高的應用型本科院校。
學校設會計學院、商學院、金融學院、管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智能工程學院、藝術設計學院、教育學院、外國語學院、統計與大數據學院、文化與傳媒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學院14個二級學院和體育教學部、公共藝術教學部2個教學部;現開辦有本科專業38個,涵蓋經濟學、管理學、工學、藝術學、文學、教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
學校先后榮獲“河南省文明標兵學校”和“鄭州市花園式單位”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鄭州財經學院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宣傳、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要求
第十五條招生對象:具有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資格的考生。
第十六條考試分數:考生總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七條外語語種:我校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
第十八條身體條件:體檢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性別比例:男女性別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報名方法: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五章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當年招生計劃,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審核后的招生計劃由我校通過招生信息網、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學校將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省(市、自治區)線上生源,順延錄取各省(市、自治區)平行志愿投檔過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學校調節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平公開。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進行高招錄取工作。
第二十三條普通類錄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