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慶師范大學本專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5 16:40:46安慶師范大學
一、學校全稱:安慶師范大學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四、辦學地址:安慶市菱湖南路128號;
安慶市集賢北路1318號;
安慶市大觀區十獅路106號;
安慶市大觀區十獅路97號。
五、計劃:以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六、錄取規則及要求
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一)普通類專業(類)錄取原則:專業(類)錄取時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實行排序成績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按所填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如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有空缺計劃的專業;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的只在同組內進行專業調劑,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各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按其文件規定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分專業(類)錄取規則為“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類)志愿排隊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類)錄取原則:專業(類)成績使用生源省(區、市)專業(類)統考成績,認可生源省(區、市)投檔規則。在投檔生源中按照專業(類)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類)統考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課總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課總分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投檔成績是綜合分,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時按各省(區、市)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認可生源省(區、市)默認綜合分計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檔規則,未采用綜合分的省(區、市)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四)對定向生、國家專項、地方專項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區、市)和學校有關政策進行錄取。
(五)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具體事宜詳見《安慶師范大學2024年中外合作辦學招生簡章》。
(六)非外語類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按大類招生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含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報考法語專業只招收統考外語語種為法語或英語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