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鄭州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章程
2024-06-25 16:34:30鄭州美術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鄭州美術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鄭州美術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全日制民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前身為鄭州輕工業大學易斯頓美術學院,成立于2001年,2023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分立為鄭州美術學院。
第三條學校的校名全稱:鄭州美術學院,國標代碼:14831。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中牟新城商都大道(西)999號。
第四條根據教育部和各省(區、市)頒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擬定招生計劃和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鄭州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履行監督職責。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師資情況、就業情況,以及學科專業建設和社會需求等因素,學校招生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招生辦公室將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并通過公開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錄取過程中未完成的計劃,在生源省(區、市)的統一安排下,根據生源情況,進行志愿征集或調整到其它省(區、市)招生。
第十一條預留計劃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報主管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所有專業錄取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學校教學活動中,公共大學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請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三條錄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要求須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所有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條錄取規則
藝術類考生填報學校志愿,須參加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
(一)美術與設計類
1.在河南省,學校按河南省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錄取。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選擇按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序,文化課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專業省統考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繪畫、雕塑、中國畫專業選擇按考生文化成績70%加專業成績30%的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考生文化課成績×7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30%),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專業省統考成績排序。
2.在云南省,學校按云南省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錄取,選擇按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排序。
3.在其余省(區、市),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按生源省(區、市)的投檔規則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檔后原則上不退檔。安排專業時,對專業志愿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如考生投檔排序成績相同,依次按照專業省統考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二)書法類
書法學專業:學校按河南省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錄取。按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序,文化課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專業省統考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第十六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省(區、市)的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如有其它方面的情況,學校將于高考志愿填報開始前在學校網站上公布相應的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