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韓山師范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2 19:20:41韓山師范學院
第七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四十一條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四十二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四十三條學校學費收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的辦法》(粵發改規〔2018〕7號)執行。
1.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文史類、財經類、管理類專業4590元/生?學年;理工類、外語類、體育類專業519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專科(高職)專業:文科類專業5250元/生?學年,其他類專業6410元/生?學年,藝術類(理論類)專業8000元/生?學年,藝術類(非理論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2.學校與韓國光州大學合作的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學費33000元/生?學年。
3.住宿費:
韓山師范學院650-1600元/生?學年;潮州師范分院600元/生?學年;“四年制(“4+0”“2+2”)本科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試點專業,學生在對應高職院校學習期間,住宿費按該校標準執行。入學后按實際住宿情況結算。
上述收費項目及金額為上年度物價標準,如遇學費調整,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
第九章學生資助政策
第四十四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社會資助和“綠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資助政策體系,各項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綠色通道”先辦理注冊,入校后再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經核實后可申報新生專項資助。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四十五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8-2525449
傳真:0768-2525449
電子郵箱:hs_zsbhstc.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hstc.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hstc.edu.cn
第四十六條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學校招生工作。
聯系人:文老師
監督電話:0768-2523139
電子郵箱:hs_jwbhstc.edu.cn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4年夏季高考本、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由韓山師范學院授權韓山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