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邢臺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30 21:02:35邢臺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邢臺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省(市、自治區)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邢臺學院
2.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3.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歷史:邢臺學院具有百余年辦學歷史,前身是創立于1910年的直隸第四初級師范學堂,2002年升格為綜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5.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邢臺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邢臺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6.辦學地址:
邢臺學院:河北省邢臺市襄都區泉北東大街88號
邢臺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校區:河北省邢臺市信都區泉北西大街1169號
7.專業辦學地址:除機械電子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和機器人工程專業在邢臺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校區辦學外,其余專業均在邢臺學院辦學。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邢臺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招生委員會是統籌謀劃、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學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工作管理機構;負責醞釀、審議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并對招生錄取方案的實施進行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和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的草擬及招生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錄取
第七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招生錄取工作體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學校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九條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編制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計劃為準,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無預留計劃。
第十條按照教育部調檔比例要求,學校根據各生源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一條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按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實際投檔分數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有關補充規定。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所有專業均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以下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①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為嚴格技術標準的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科學、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等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地理科學、材料物理等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等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專業。
第十三條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按各省(市、自治區)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嚴格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學校不設院校志愿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