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傳媒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30 20:56:54河北傳媒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河北傳媒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河北傳媒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信息
(一)學校名稱:河北傳媒學院
(二)學校標識碼:4113012784
(三)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四)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五)主管部門:河北省教育廳
(六)學校概況:河北傳媒學院是一所以傳媒藝術為主,藝、文、工、管、教等多學科兼容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設有51個本科專業,3個專業碩士研究生專業。廣播電視編導、錄音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3個專業為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網絡與新媒體、戲劇影視美術設計、休閑體育、廣播電視學、舞蹈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視覺傳達設計、表演、攝影、網絡工程、數字媒體藝術11個專業為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其中廣播電視編導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同時為河北省綜合改革試點專業。
(七)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傳媒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傳媒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八)學校地址:
興安校區:河北省石家莊市欒城區興安大街109號;
警安校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警安路8號;
鹿泉校區: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雙同路8號。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河北傳媒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河北傳媒學院本、專科招生委員會為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確定招生規模,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五條河北傳媒學院本、專科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專科招生錄取具體工作。
第六條河北傳媒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緊密結合學校發展規模、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編制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計劃為準,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招生類別和培養類別
第八條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錄取時不分具體專業,入學后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各招生專業所屬的培養大類如下:
(一)新聞傳播學類: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傳播學、編輯出版學、網絡與新媒體、數字出版;
(二)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
(三)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
(四)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數字媒體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第五章招生錄取
第九條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錄取體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學校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并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一條按照教育部調檔比例要求,學校根據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二條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級招辦實際投檔分數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選考科目要求
第一款計算機類、智能工程與創意設計、人工智能選考科目要求必須選考物理和化學方可報考。
第二款其它專業(大類)選考科目范圍不限。
第十四條部分專業招考條件
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要求無色盲。
第十五條學校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普通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
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擇優錄取,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院校專業組”投檔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調劑;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藝術類本、專科專業錄取規則
第一款使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類別統考專業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執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對已投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院校專業組”投檔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調劑;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