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醫科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8 13:30:39山西醫科大學
平行志愿類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文史類考生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為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如考生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學校還有部分專業未滿額時,按照分數高低擇優對服從調配的考生進行專業調配;在“去否其他專業”欄中填寫“否”或不填寫的考生,均視為不服從專業調配,作退檔處理。
綜合改革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政策。
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第十九條學校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凡非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后須改學英語。其中臨床醫學(“5+3”一體化)專業(含兒科學方向)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二十條學校臨床醫學專業(“5+3”一體化)專業(含兒科學方向),其中本科階段為5年,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者,達到本科階段培養要求后授予醫學學士學位;碩士研究生階段為3年,學生完成本科階段學習任務后,直接轉入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銜接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階段,達到碩士階段培養要求后授予醫學碩士學位。
第二十一條為落實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計劃2.0.推進本、碩、博一體化人才培養教育教學改革,學校在臨床醫學類專業、預防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法醫學、基礎醫學、藥學等專業依據實際情況設置卓越班和拔尖創新班。所有卓越班和拔尖創新班,均采用入校后綜合選拔方式產生,實行動態調整機制。
第二十二條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只招收農村生源,實行單報志愿、單設批次、單獨錄取。錄取時,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生源所在地區(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區(市)考生仍不能滿足,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圍內進行調劑。預錄取考生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后方可被正式錄取。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畢業后在定向單位就業。
第二十三條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協作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對口援疆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專項計劃的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門以及學校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形式公布,同時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第六章申訴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立錄取結果申訴制度,如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疑義,可在錄取結果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受理后將于15個工作日內向考生反饋申訴結果。
第七章頒發證書
第二十六條學生畢業時,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經審核準予畢業者,頒發山西醫科大學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汾陽校區(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位于山西省呂梁市汾陽市,獨立承擔本科生的教學和管理,學生被汾陽學院專業錄取后,大學期間學習生活均在汾陽學院完成。在汾陽學院就讀的學生畢業證書內芯加注“在我校汾陽學院xxxx專業學習”信息。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學校對新生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各專業學費標準嚴格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和山西省教育廳下發《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執行。
第三十條學校建立了包括獎、助、勤、貸、補、減等在內的全學段,多維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開展的主要資助項目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邵象伊獎學金、校內勤工助學、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臨時困難補助、“應善良助學金”和“陳家震、蔣慧權助學金”等多項社會獎助學金。學校在落實獎助學金政策、切實幫困助學的同時,注重培養學生全面素質、提升綜合能力,實現資助育人的培養目標。
第三十一條本科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校本部地址:
迎澤校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新建南路56號030001
中都校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文華街55號030600
電話:(0351)3985076
傳真:(0351)3985074
郵箱:sydzsb@sxmu.edu.cn
網址:http://www.sxmu.edu.cn
2、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地址:
山西省汾陽市學院路16號032200
電話:(0358)2100773、2100777
傳真:(0358)2100777
網址:http://www.sxmufyc.edu.cn
第三十二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國家招生錄取政策有所調整,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山西醫科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