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8 13:28:37山西大學
第二十條所有招生專業(類)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外語公共課程僅開設英語課程。
第二十一條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學校本科招生網“山西大學2024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二條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地方專項計劃考生、國家民委專項考生、新疆內地高中班畢業生、新疆預科班轉入本科考生,面向山西省部分地區的文物全科人才免費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區、市)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三條學校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結合我校專業培養要求,招生專業(類)對考生體檢條件提出如下要求: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應用心理學、考古學、考古學(文物全科);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化學類、生物科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釀造)、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生態學、環境工程、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考生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2條(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先進計算)。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的有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二十五條山西大學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山西大學校長黃桂田。[!--empirenews.page--]
第六章頒發證書
第二十六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并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違規錄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第二十八條學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學校秉承精準資助、精心育人的資助工作理念,以“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為目標,開通新生開學“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為資助主體,以勤工助學和學業獎學金為重要支撐,以臨時困難補助等為必要輔助的資助體系,注重常規性資助與臨時性資助有機結合,形成了物質幫助、道德浸潤、能力拓展、精神激勵有效融合的資助育人長效機制。
第三十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山西大學網址:https://www.sxu.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s://bkzs.sxu.edu.cn
電話:0351-70181017011886
傳真:0351-7018101
通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山西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030006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山西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