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體育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27 22:19:14成都體育學院
一、學校概況
院校名稱:成都體育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地址:1.東部新區校區:四川省成都市簡陽市環湖北路1942號
2.武侯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體院路2號
二、錄取原則
1.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體育教育、休閑體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康復、體能訓練專業:在投檔考生中,按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運動訓練、足球運動、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在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達到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進行綜合分計算(綜合分=文化考試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項目依據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具體招生辦法按“成都體育學院2024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執行;足球運動專業的具體招生辦法按“成都體育學院2024年足球運動專業招生辦法”執行。
2.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舞蹈學、舞蹈表演、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投檔考生中,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中醫學、中醫骨傷科學、康復治療學、運動人體科學、體育經濟與管理、經濟學、旅游管理、新聞學、英語、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在投檔考生中,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英語專業限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2)體育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嚴格執行國家統一招生政策。限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在投檔考生中,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招生辦法按“成都體育學院與美國南印第安納大學合作舉辦體育經濟與管理專業本科教學項目招生簡章”執行。
4.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加分投檔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的依據。
5.學校在確定錄取專業時,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同分情況下,按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他沒有錄取滿額的專業,但調劑志愿的優先級別低于非調劑志愿;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