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銅仁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27 21:04:09銅仁學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銅仁學院章程》,嚴格落實“依法治招”要求,推進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銅仁學院
辦學性質:公辦
學校代碼:4152010665
辦學層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地址: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川硐教育園區啟航路238號
第二條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通過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核或者修滿相應學分,準予畢業,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銅仁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銅仁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領導學校的招生與錄取工作。設招生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確定錄取標準、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五條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考慮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合理編制招生計劃。招生計劃經教育部審批后,由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可在相關省招生專業目錄或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八條凡通過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九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考生在報考本校時應根據自身健康狀況并按照國家教育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要求,慎重填報專業志愿。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條美術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體育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肢體畸形,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旅游管理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齒清晰,無明顯疤痕,無殘疾。護理學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根據專業培養要求,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余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高考外語語種為日語的考生進校后可選擇日語作為公共外語,其他語種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外語安排教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采取英文教學。
第十三條學校執行國家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第十四條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選考要求相符合。
第十五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一)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中,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總分高的考生,若總分仍然相同時,按考生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數,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