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學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3 21:32:11中北大學
第二十二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依據投檔次序、高考成績、專業志愿分類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二十四條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選科要求匹配。投檔錄取時,對實行“專業+院校”填報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對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填報模式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在專業組內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分配專業;同一專業組內的考生按投檔規則計算的成績相同時,按生源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進檔考生未能被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如果服從專業組內調劑,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尚有缺額且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組內調劑,則予以退檔。
第二十五條對未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文史類和理工類進檔考生,學校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按生源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有缺額且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音樂類專業錄取原則
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我校使用各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結合考生志愿安排專業,若投檔成績相同,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安排專業,如專業課成績仍相同,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二十七條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我校使用各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仍相同,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二十八條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若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體育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如體育專業成績仍相同,理科考生依次以數學、語文、理科綜合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文科及不分文理科考生依次以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2.運動訓練專業: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和學校公布的《中北大學2024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學歷、學位證書
第二十九條學生畢業時符合中北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中北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中北大學本科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中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學費及其它
第三十條學校按《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對應征入伍服兵役學生實行國家教育資助,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金額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校后進行新生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三十二條學校高度重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已經構建形成“獎、貸、助、勤、補、免、征”于一體的本科生資助保障服務體系,涵蓋了國家獎助學金、綜合素質獎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社會資助、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應征入伍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和綠色通道等資助項目,做到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為學生學習和生活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障。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中北大學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各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