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2)
2024-05-23 21:30:09呂梁學院
5.“體育教育”和“休閑體育”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當地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依據生源省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如生源省無相關要求,對進檔考生按體育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若體育專業成績相同按文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英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錄取。
6.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的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7.對口本科和專升本(含高本貫通)錄取辦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規定執行。
8.對加分投檔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級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9.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英語是各專業必修課程,建議非英語類考生慎重報考。學校不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教學。
10.采礦工程和采礦工程(煤層氣方向)專業適宜男生報考,女生慎重報考。
第六章學歷證書
第十一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美勞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呂梁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生達到呂梁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呂梁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激勵保障
第十二條為了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同時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在貫徹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應征入伍學生學費減免補償制度的同時,學校配套實行專業助學金制度,建有完善的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并積極聯系企業對困難學生進行社會資助。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學后向學校提出申請資助,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資助。
第八章其它
第十三條學費標準嚴格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學費標準通過各省(區、市)級招生機構公布。
第十四條新生入校后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等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如國家、省(區、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作相應修訂。
第十六條聯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學院路1號
郵編:033001
聯系電話:0358-3389288/3389388/3389488
傳真電話:0358-3389499
監督電話:0358-3389113
學校網址:https://www.llu.edu.cn
招生網址:https://llxyzs.llu.edu.cn/zssy/sy.htm
電子信箱:llxyzsjy@llu.edu.cn
第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在呂梁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