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9:39:47陽光高考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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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3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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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杭州桐廬環城南路6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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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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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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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
證書 種類 |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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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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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現面向全國18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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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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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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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該《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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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三)學校在招生錄取中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五)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則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同分排序規定執行;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無同分排序規定時,則:①理科的招生專業(類)依次按照高考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數學、語文、外語順序排位,高者在前;②文科的招生專業(類)依次按照高考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位,高者在前;③若考生按照以上規則排序,仍出現排位相同的情況,則參考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則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同分排序規定執行;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無同分排序規定時,則:①選考科目含物理的招生專業(類)依次按照高考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數學、語文、外語順序排位,高者在前;②選考科目為歷史或不限的招生專業(類)依次按照高考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位,高者在前;③若考生按照以上規則排序,仍出現排位相同的情況,則參考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美術類專業,學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美術)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不另行組織專業校考。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控制分數線。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以投檔成績為排序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投檔成績相同時,則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同分排序規定執行;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無同分排序規定時,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高考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位,高者在前;若考生按照以上規則排序,仍出現排位相同的情況,則參考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在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以專業成績為排序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專業成績相同時,則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同分排序規定執行;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無同分排序規定時,則按依次照高考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位,高者在前;若考生按照以上規則排序,仍出現排位相同的情況,則參考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九)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2023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并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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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 現行學費標準為: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生學費27750元/人·學年;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會計學(智能會計方向)、金融學、互聯網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學生學費2475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學生學費18000元/人·學年。 |
住宿費標準 |
2300-3000元/人·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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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特別優秀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能力優秀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專項助學金等獎助學金,并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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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69936010,舉報投訴郵箱:jw@zjhzc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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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網址:http://www.zjhzcc.edu.cn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zjhzcc.edu.cn 招生電子郵箱:zhaosheng@zjhzcc.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1-69936688 招生公眾號: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官微(hsyzj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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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浙江省生源,對于2023年浙江省進檔考生(不含藝術類): 1.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70000名考生,在校期間可免費參加校內“雅思英語卓越班”項目,免費參加一次短期國際交流項目。 2.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90000名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后,可在全校范圍內任選專業。 (二)所有學生均享有全校范圍內申請調整專業的機會,學生入學后轉專業參照《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三)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市、自治區),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標準),進校后可獲得申請學校會計學(ACCA方向)、金融學(CFA方向)學習資格。 (四)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設立對外交流獎學金,通過各種國際化合作項目、短期出國交流等方式,拓展學生國際視野,提升綜合素質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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