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7:30:16陽光高考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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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2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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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濱江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文路470號; 德勝校區:浙江省杭州市德勝路23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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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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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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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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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培養,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畢業后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蓋有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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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學校黨委研究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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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安排浙江省普通類、藝術類(美術)、單獨考試、高職提前招生、中高職一體化五年制職業教育招生,同時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的協調安排面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招生,具體分省、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教育廳下達數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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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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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所有專業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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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建議體檢肝功能陽性考生慎重報考餐飲智能管理、烹飪工藝與營養、西式烹飪工藝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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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規定,積極組織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二)男女比例: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投檔錄取規則:遵照各省相應批次投檔結果,對所有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專業之間無級差”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已實行新高考改革試點的省份,“3+3”模式的省份按照專業志愿投檔,根據已發布的當年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設置執行,“3+1+2”模式的省份按照專業志愿投檔,選考科目不限選;實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份,按考生投檔成績排序,根據專業志愿依次錄取;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隨機調劑到投檔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學校未錄滿的招生計劃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下,通過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錄取。 (四)計劃調整:根據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錄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確定投檔比例。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及報考本校的生源情況,提前調整計劃,經同意后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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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學校嚴格按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公布和備案的浙江省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費執行。 金融類、語言類、旅游類、餐飲類(除烹飪工藝與營養)、市場營銷類、物流類、工商管理類(除連鎖經營與管理)、電子商務類(移動商務、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6000元/學年; 財務會計類、電子商務類(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餐飲類(烹飪工藝與營養)、經濟貿易類、工商管理類(連鎖經營與管理)6900元/學年; 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建筑設備類(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6600元/學年; 建筑設備類(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7500元/學年; 藝術設計類環境藝術設計9900元/學年,其余專業9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市場營銷(中法合作)15000元/學年,電子商務(中美合作)、現代物流管理(中美合作)專業180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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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六人間:1200元/學年;四人間:16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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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建立完善的獎學金制度激勵優秀學生勤奮學習、全面提高綜合素質;在校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和學期綜合獎學金的評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國家貼息助學貸款、“綠色通道”入學、臨時困難補助和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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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紀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71-58108032,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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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主頁:https://www.zjbc.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s://www.zjbc.edu.cn/zs/ 電話:0571-58108888/58108080 傳真:0571-58108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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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被本校錄取的新生,須按當年《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新生入學須知》按期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未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按照《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生入學后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轉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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