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3-05-19 07:29:41陽光高考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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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2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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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學林街28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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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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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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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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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 種類 |
我校培養的專科(高職)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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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一)我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和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全面系統、實事求是地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教育思想、辦學條件、專業特色和學生管理等方面的情況;根據學校發展規模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招生分專業計劃,負責編制分省招生計劃;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工作;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和科學研究。 (三)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檢查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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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依據。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二)招生就業處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生源計劃寄(送)到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或高校招生工作辦公室),并按規定時間向社會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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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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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除應用日語專業以日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外,其他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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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我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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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不超過110%;省內首輪投檔一般為1:1。具體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我校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三)我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四)對于最低錄取分相同考生的處理。優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和相關單科成績高低錄取。不分文理的省份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單科成績;分文理的省份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浙江單獨考試招生單科順序排列: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成績、語文、數學。 (五)我校對于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六)我校所有專業沒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七)我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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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 標準 |
6000元/學年: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財稅大數據應用、財富管理、金融科技應用、應用日語、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營銷、現代物流管理、工商企業管理、現代文秘、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傳播與策劃、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茶藝與茶文化。 6300元/學年: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管理。 6600元/學年: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動漫制作技術、食品營養與健康、食品檢驗檢測技術、數控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制藥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 6900元/學年: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應用英語、連鎖經營與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 20000元/學年: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中外合作辦學)。 園藝技術專業:浙江省戶籍的學生免學費,非浙江省戶籍學生學費為63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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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標準 |
12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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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關證明在當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在入校后向學生處申請辦理貸款、緩交等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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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招生錄取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考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我校紀委辦公室反映情況或投訴。投訴電話:0571-89718483、8692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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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招生咨詢電話:0571-85126932、85128623 學校網址:http://www.zjie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iet.edu.cn 電子郵箱:jmzs@163.com 微信訂閱號: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zjjmz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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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同時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請謹防招生詐騙,任何承諾與學校無關。 (二)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專業、普通高校專升本聯合培養專業的招生錄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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